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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
2008-05-05

2005年冬
序
这个题目应该等我七老八十再写,但我却忍不住,提前让它出世。怕的是风烛残年之际不幸得了老年痴呆,在这个世界上只给人留下个脏熙熙哈喇子直流的恶劣印象。也是为了防止将来不幸死去。
我24岁的时候有一段时间足够无聊也足够的无奈,就找来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活动了一下半年没有摸过笔的手腕,趴在案上奋笔疾书起来。所以就留下了一些文字,就想感言一样,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没有华丽煽情的语句,可能前言不搭后语,有人说就像没味的屁。却是真实的内心真实写照,没有编造的成分。
我的年轻时代
入夜时分,肮脏的小镇变成一只令人生厌的蟑螂。陌生的街道乌黑湿滑,像条绳子捆住这个畜生,并且把它五花大绑起来。妓女们在红色的灯光里招摇过市,骚首弄姿。无赖们聚集在黑暗的角落中准备偷袭路人。在这种环境下你会觉得胸口沉闷,发出喉喉的窒息声。此时的我正团在床上吞云吐雾地看着小说,丝毫不理睬周围的情况。
终于觉得困了,这才小心地把书签夹在书中,努力地使书合得严严实实。吹掉床头的灰,铺平床单的褶皱,让它静静地平躺在我的枕边。此时的心也被一起夹在书中,并没有回到我的体内。不是我不想,而是它不情愿回到一个近似颓废的躯壳。书中的心不必因考虑现实的残酷而变得疲惫。不过它毕竟还是要回来啊!每天入睡之前它都会重复这艰难的决定。不过如此频频地进出于现实与虚幻之中,人也就会变得昏昏厄厄,不知所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起来像没睡醒的样子。撞到电线杆子上都不知道疼,反而跟它说:“I’m sorry!没磕坏吧你。”这倒让我惊奇自己是如此善良,对于毫无生命的东西也会奉献爱心。 不知那位哲理大师说过思考的越多脑子就越灵活,但有我这个例外,说此话的人就应改感到羞愧。思考让我变得更加五迷三道,说起话来都要颠三倒四。但只有自己明了,在我脑子里唯一清晰的就是我的爱情吧!
关于我的爱情,我始终抓不住它,所以它还没有真正地属于我。也许是因为怕抓住了便会失去想像中的神圣,所以还是让它浮在梦里的好。
如果有一天一个精神不算正常的人来问我的爱情是什么样子。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它形容出来:我的爱情拥有着一张线条圆润的脸庞,散发出一种东方独有的含蓄美,调皮的绒发打着卷,温和地贴在上面。一双纤细的手经常不耐烦的把他们缕到耳后。那只小手是如此的皎洁,如玉一般,发出透明的幽蓝色,似乎让人聆听到了音乐明快的旋律,同时伴有清新的芳香。这种颜色和这种香味只有在梦里才能得到,不属于这个世界。这只小手一会抠抠这儿一会摸摸那儿,丝毫不会见它闲下来,而它最乐于做的事就是把零食塞进嘴里。那张嘴美美地得到食物就会自然的向上一翘同时与眼睛相配合产生满足的表情。这种满足是种幸福,虽然微不足道但可以感染陶醉其中的我,让我生产出更多的幸福。爱情有时就会有这种能效,让你忘记身在何处,就像瓢在云里融化在蓝与白之中。
我的爱情经常会发出咯咯的笑声,如铜铃般悦耳。笑的同时会带动全身跟着颤动,像极了一只刚学会走路的萨摩耶犬,才爬起来又要跌到,引得人不胜怜爱。手也跟着飞舞起来,而且是频频飞向我,无意之中触碰到,感觉凉丝丝的,直叫人想用心去温暖它!
有时我的爱情也会弩起小嘴,两腮胀得鼓鼓的,满头厚厚的卷发也会跟着升起来,不过在我看来也是美的,丝毫查觉不出来敌意或是仇恨,相反的却又说不出来的可爱与善良,这倒让我痛恨自己的残忍。
我最喜欢把脸埋在爱情的乳房中,那是一对不算丰满但极精致的乳房,近似两个半球形,乳晕不大不小,乳头老是精神抖擞的立在上面,这是一种年轻自然的美,就像刚毅的性格,目空一切。每次把鼻子凑近就会闻到轻微但很厚重的体香,像是刚刚喝了一杯牛奶,回味残留的味道。这种体验让我念念不忘,魂牵梦绕,慢慢的悍然入睡。
当我形容完我的爱情,发问的人就把眼睛看向一边胡乱的转,嘴朝相反的方向使劲儿的撇,跟抽筋儿没两样儿。持续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一派胡言。”说完转身就走,末了还不忘留下一个恶毒的屁,就像在嘲讽傻子一样。不过我不记恨他。我周围充斥着这种人,拒绝接受不认同的想法或观点,如果不以恶言相加就视为对自己的强奸。用王二的话说:“此人不是自己人。”所以就不必在乎了。 最近看王二的书上了瘾,脑子浮现出好多古怪的想法,只是思维总是断断续续丝毫不成系统,但有很大冲动写出来。于是每次灵感涌现就急忙找笔,等找到的时候脑子已经空空如也。既便是写了出来,也像是刚屙出来的屎,谁看了都会不停的摇头,而且一直摇个不停,如果没有外界的力量加以阻止,准会把脑袋摇下来。这对我是个不小的打击。可又自己想开了,所以最近多了一个习惯,总带一支圆珠笔在身上。睡觉时都要攥在手上,生怕梦里抓到了现实却抓不到。这就导致醒来时,满眼都是令人费解的图案,胳膊上、被子上、墙上到处都是,好像半夜闯进来一群强盗般的弱智儿童。长时间看着这些图形会让脑袋发晕,把头想破也回忆不起来昨晚梦了什么。倒是越来越觉得自个儿是个当抽象大师的料儿。总是这样自以为是、自欺欺人倒也不是坏事。
我现在从事的工作还不能算作为事业;远在千里之外的羊城身体虽并无大疾,但总担心哪天会被大风吹跑;爱情离我很远,遥不可及。如果按照崔健的三条腿原则来衡量,那我彻彻底底该算个扔货。因为一上提及的三个条件够成了人幸福的基本要素。可以说我现在不能拥有幸福,但我有理想。在我看来理想是蓝色的。它顺便把我的骨头也染成了蓝色,人要是拥有这蓝色的理想也就拥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力。我没有放弃幸福,并且迟早要得到它。如此看来我就不是扔货,还有存在的价值,勉强能算作祖国花朵。在我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必然起到积极的因素,往大了说可以用我所学到的所领悟到的来回报社会。这就是我积极的一面,可能有些恬不知耻,但总比悲观主义者强的多的多吧。
红色黄色蓝色分别代表者人的心身体和智慧――崔健”。“三条腿”和“三色”还真他妈耐人寻味,就像是蒙娜丽莎的微笑,具有多元化意义。这样比喻可能过于惊世骸俗,有人肯定要骂我“你丫懂个屁啊!”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三”原则令我琢磨的眼皮直跳,吧嗒吧嗒地使劲儿嘬烟屁。我不管其中多么高深的层次,直在乎最浅现的道理。不信你就去听《蓝色骨头》。
幸福的三个条件挺起来挺简单的,如果你能拥有两个就很不容易。这就又让我想起了缺少面包时期的爱情。我有时跟在爱情的身后,欣赏她匀称的小腿、牛仔裤紧紧地裹着丰韵的屁股。这时我就走到她前面告诉她这些。她总是笑眯眯的说道:“哼!那是当然了。”
和她楼抱在一起的时候我沉醉于赤体的滑腻,像是触摸玻璃上的水珠。她身体散发出来的奶香愈演愈烈。在我看来她就像匍匐在玉石上的一只小白猫,被衬托的洁白无暇。柔软的发丝在我面前浮动。我不知为什么,仅仅就是这么依偎着也能使我感到莫大的幸福… … 午夜,床变成了大海,我们就漂在上面。
“我算不上品德崇高,但自认为是个善良的人。偶尔会因为一件真实的感人故事黯然情伤,偷偷落泪。 我算不上聪明,但没有傻到不知这个世界上谁真正的爱我。我会同样的爱他们。 我算不上志向远大,但我清楚一辈子须完成的使命――希望孝敬好我的父亲母亲,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身体健康,为我骄傲;希望能抚养我的孩子长大成人,让他们学会做人的道理,不要混沌一生;希望能与挚友共度生死,痛苦或欢乐地开怀畅饮;希望娶我爱的女人为我的妻子,并给她幸福,一生一世爱她。这四个愿望排序不分先后,如能在我有生之年能够实现他们,就可以心满意足。我并不追求浮世留名,只要做到真实就难能可贵了。虽然现在的我仍一无所有,但我不会抱怨。” 夜深人静时听着 这首钢琴曲,我把自己的内心独白写了出来,因为知道会有一个忠实的读者在关注我,并给我莫大的支持和鼓励。
在认为有生以来最清醒的时刻,生活中充满了幻想与渴望。我并不急于得到,而是享受这个漫长过程中成长的快乐。不管是痛彻心扉的苦难还是令人晕厥的狂喜,我都视之为一种收获。 金钱的欲望是如此的强烈,在我看来不必费心竭力地去追求。这样说可能有自视清高的嫌疑,只是觉得人追求幸福的手段多种多样,快乐的源泉会为心胸豁达的人流淌不息。年轻的我没有享受过荣华富贵,只能算是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体验着穷困潦倒的滋味。可这并不说明我有为赋新诗强说愁的理由。人接触的事情多了,心中自然生出独特的是非观念,不是随便一个旁人可以劝说通的。所以形成了我现在如此复杂的内心世界。也许我一直在对看不过眼的事情大骂出口,但这不是消极,反而是我积极的一面。在这庞大的国家里和我一样的人应该有很多吧!
在如此诱惑的年代里,我们能在内心保留一块圣洁的处女地是如此难能可贵。在这片纯净的空间里,我们可以自由地飞、自由地幻想、自由地歌唱!海风、沙滩、阳光、波涛;绿色、黄色、红色、蓝色;伴着浓烈的腥香让我眼前模糊。明白将要进入自己的领地,心中为之兴奋不已,口中发出喃喃之声,我迎来了美妙的梦境。
经历了一些不是痛苦的痛苦,似懂非懂的听着传进我耳朵里的告诫之声,让我浑身一颤.随后便从口中喷出一口浓浓的烟圈,好像思维的电波.有的结结实实的摔到房顶上.有的则慢慢散去. 有时候某种声音或是味道能把人拉回真实的过去.我就老是无法自拔.脑子里浮想过去的映象太过真实,经常让我不知身在何处.外面烈日炎炎.我躲在阴暗潮湿的老屋里,听着<非洲>那轻快的鼓声,特别想去看看那山和树.外面的酷热和屋里的阴冷让我一阵一阵的起鸡皮疙瘩.脑子被刺激的迷迷糊糊的一瞬间,时空又把我带到海边,太阳还没出来,温度低的可怕.包围我的是深灰色的雾气、浓烈的腥香、紫蓝色的大海还有她低沉可怕的呼吸。我站在苍白的沙滩上,耳朵里突然响起《听海》。此时我对音乐的理解肯定到达了一种境界。所以音乐让我的时光倒流。
2008年春末夏初
又过了两年,我还是身处陌生的城市,走在陌生的街道,看着陌生的脸庞。城市巨大带有冷漠,街道狭窄带有诱惑,面孔复杂带有麻木。有时候狠毒的阳光晒在脸上,强烈的刺激让我的眼前一片漆黑。突然之间斗转星移,乌云密布。我独自站在没有尽头的路上。两旁是无垠的荒原,杂草干瘪枯黄。天色暗得可怕,映得脸色铁青,印堂发黑。刺骨的风割在皮肤上裂开一道道伤痕,渗出一丝一丝的血。像凌迟的酷刑。空气中开始散下细雨,像是一群人站在我面前朝我吐着口水,粘液溶进了伤口,又痒又疼。这种感觉及其不舒服,但周围没有大树让我躲避,没有衣角让我擦拭。孤伶伶的我一丝不挂,全身赤裸,无依无靠却非无牵无挂。我想哭,眼泪模糊了视线,鼻涕堵住了喉咙。这种窘迫痛苦的状态下耳边传来了笑声。才发现脚下的枯草变成了人的头发,头发的阴影下藏着一张张抽搐变形的脸,笑声就是从这些脸上发出的。无数的头颅发出复杂的笑声,大笑、狂笑、冷笑、奸笑、干笑、微笑、苦笑、嘲笑、皮笑肉不笑。笑声让我窒息,让我撕心裂肺,让我歇斯底里,让我浑身爆炸,血肉模糊。终于忍无可忍,我纵身跳进了头发的海洋… …唉!我选择了结束痛苦,却没料到是另一种痛苦的开始。
如果说:“书能改变人的思维方式”。是一个论点的话,我本身就是活脱的论据。前两年看王小波的书让我开始斜眼看世界。这阵子看余华的书让我彻底疯了。疯掉的人不知羞耻,毫无自尊心,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半信半疑的想还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吧。








